我车借给别人了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解决?这年头借车给别人或许司空见惯,但您可知道如果随意借车,是会有巨大风险的。因为一个不小心,万一爱车发生车祸的,说不定出借人还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租车、借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交强险)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上述49条可知,出借人对出借的车辆发生车祸的前提是有过错,而且是交强险承担完毕之后。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如果没有交强险的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投保的险种,任何上道行驶的机动车都需投保。如果机动车未投保发生车祸的,交强险第一顺位的保险理赔责任只能由法定的投保人承担。假设出借人没有给出借车投保交强险,出借车发生车祸致人伤害时,出借人需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义务。
2、何为出借人“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可知,所谓过错,是指:
(1)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2)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3)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4)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如果没上上述两种情形的,出借车辆就大可放心。本文来自交通事故赔偿资讯,如有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如果你还有其他交通事故法律问题,请联系我们,会有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在线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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