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否属于遗产?(以上海为例)车祸死亡赔偿金数额是很巨大的,作为一个法定的赔偿项目,其计算由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设为A ),结合死者的年龄确定。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 = A × 依据死者年龄确定的赔偿年限
举例说明:
2019年度---上海市死亡赔偿金标准
死者年龄 死者户口
60周岁下 城市户口1360680元农村户口607500元
60---75周岁间 68034× [20-(死者年龄-60)]30375× [20-(死者年龄-60)]
75周岁以上 340170元151875元
可见,上海市的死亡赔偿金数额可达136万余。那么,对于该笔项目,是否按照遗产处理呢?
事实上,从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来看,其是作为对死者亲属未来可期待收入的补偿存在的,并非死者生前所有,所以不应当列为遗产,由法定的继承人予以继承。明确这个内容,在于既然并非遗产,那么是可以不用于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的。
既然并非遗产,对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呢?
死亡赔偿金,可参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共同享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具体在亲属间分配时,原则上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并适当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进行分割,而非由同等序位的人平均分割。
当然,对于死亡赔偿金,也可以由近亲属协商处理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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