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为你解答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总拖着不处理怎么办?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的解决途径有三种:一、自行和解;二、申请交管部门调解;三、民事诉讼。采取何种诉讼途径事故争端,由当事人按照案件的具体情况自行选择。
以下就三种途径的解决方法做一个阐述:
一、自行和解
只要不涉及刑事犯罪的问题,当事人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进行解决,不论是赔偿项目、赔偿计算标准还是赔偿数额,当事人都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个方案,进而实际履行。
二、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根据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争端,可以通过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的途径解决,具体为各方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在交管部门调解的过程中,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各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备注:和解和调解都属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和解或是调解达成的和解书、调解书,并不具有法定的强制执行效力,也即不能径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民事诉讼
诉讼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侵权赔偿诉讼,诉讼的过程需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诉讼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来说,诉讼的时间较长,诉讼时还应当委托专业的诉讼律师参与。
如果一方当事人总是拖着不处理事故相关事宜,那么,诉讼是可作为有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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