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女司机驾车撞伤男童后逃逸:我赶高铁…据东方新闻报道,5月22日,广东深圳的街头发生了一件让人十分气愤的事:一辆小轿车在斑马线上撞到一名6岁的儿童,可是在撞人后,这个司机不仅驾车逃离了现场,事后还称自己不知道撞人了,而且当时急着赶高铁。
该路段的监控视频显示,当时这个孩子正快速跑步通过斑马线,就在即将通过的时候,一辆白色轿车从最左侧车道快速驶过,将孩子撞倒在地。在这个过程中,这辆车没有减速,没有刹车,撞上孩子后,车辆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继续飞速向前。
孩子的妈妈追上来抱住倒在地上的孩子,这时,肇事的白色轿车已经走远了,只在现场留下了因为撞击而掉下来的右后视镜碎片。随后,孩子被紧急送医,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警方经过调查了解到,肇事的车辆是一辆共享汽车,肇事嫌疑人为莫某欣。23日凌晨,莫某欣到案,她的酒精检测结果为0。她对警方交代,称其在事发时并不知道撞到人了,是同车朋友提醒她才知道,但当时心里害怕,而且已经驶出了一段距离,加上高铁快到发车时间了,于是在还车之后便与朋友一起坐高铁离开了深圳。
目前,事故正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知识
◎ 莫某欣是否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根据社会实践,可以将如下情形界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本案中,莫某欣明知发生车祸还与朋友一起坐高铁离开了深圳的行为基本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的一个不利后果,就是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本案的进一步定性需依赖于孩子后期的治疗情况。
同时,受害人可向肇事一方主张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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