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家人在政府事业单位工作,大概10年没给发工资,后来跟政府协商把工作的地方承租下来,但是还没承租几年,现在政府要解除合同,赔偿需要怎么算啊!!!
律师1:你好!
1、可以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
2、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律师2:1、带着出租合同找律师当面咨询研究方法与对策。2、应该依法公平合理的算。3、协商不成起诉依法解决。
律师3:您好,一、支付工资,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
二、你可以单位未支付工资为由离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年计算;
三、对于承包合同,须看合同是否约定单位有单方解除权。如果没有,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有,你可以要求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四、对于承包合同均分,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的,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